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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启动“百企千店诚信经营及线下购物 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活动”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3-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了优化抚顺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抚顺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推动诚信建设,为全市消费者努力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抚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由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顺市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抚顺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起的“百企千店诚信经营及线下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活动”正式启动。

倡议活动号召全市经营者落实保护消费者权益主体责任,结合本企业实际主动承诺做到:

 

1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3、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4、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5、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6、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7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8、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9、不销售走私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10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实体零售企业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激发消费热情,推进放心消费。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目前,已有抚顺浙商国际商贸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大商抚顺集团、抚顺新隆嘉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抚顺双燕精品超市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抚顺千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等企业相应号召,加入承诺活动,并提出本企业承诺口号。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顺市市民权益保障服务中心、抚顺市消费者协会号召全市经营者都积极投身到承诺活动中来,大家以实际行动共同打造重信守诺的消费环境,为诚信抚顺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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