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有群众举报,顺城区北站卧龙湾小区物业安排购买的鸡蛋价格过高,要求查处。抚顺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顺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随即赴顺城区北站卧龙湾小区调查核实。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向执法人员介绍,该批鸡蛋是由一位微信名叫“强哥”的流动商贩以每斤10元的价格提供,由物业公司代为零加价提供给小区业主。经查,该流动商贩在10月16日晚,从抚顺市新抚区小立蛋业(个体户)购入83箱(每箱重30斤)普通鸡蛋,共计花费18200元,购入价格为每斤7.31元。随后其用自有小型箱货(辽DBX928)运至顺城区北站卧龙湾小区,截止18日中午,物业公司以每斤10元的价格代其销售1490斤。
流动商贩刘某在我市疫情管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擅自开展经营活动,并且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对外销售鸡蛋,涉嫌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构成哄抬物价违法行为。我局已要求流动商贩刘某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其涉嫌哄抬物价违法行为正式立案,并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对其严厉处罚。在此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所有经营者,疫情当前,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借机哄抬物价,谋取暴利。市市场监管局对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罚。
市场监管局监督举报电话: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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