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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知识宣传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6-0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商业秘密保护相关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我国规定的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二、构成商业秘密需要符合哪些特征

1.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或者不能从公开渠道容易获得。

2.具有商业价值,是指该信息因其秘密性而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

3.采取相应保密措施,是指权利人为防止信息泄露所采取的与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独立获取难度等因素相适应、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保密措施。

三、我国商业秘密有哪些种类

1.技术信息,通常是指在生产经营中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诀窍、技术方案等应用技术方法或者知识。一般表现为技术图纸、生产工艺、成分配比、软件代码、技术发明等。

2.经营信息,通常是指能够促进经营活动、带来竞争优势的商务信息。一般表现为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等。在实践中,符合商业秘密构成的客户名单最为常见。

四、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相应保密措施有哪些

1.限定涉密信息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

2.任职离职面谈,提醒、告诫现职员工和离职员工履行其保密义务

3.对该信息载体采取了加密、加锁、反编译等预防措施或在相关载体上加注保密标志或加密提示

4.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

5.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采取基本的物理隔离措施,如门禁、监控、权限控制等

6.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并与相关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7.在竞业禁止协议中对保密义务进行明确约定的

8.权利人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对商业秘密范围有明确界定且与其所主张的秘密范围相符的

9.确保涉密信息他人轻易不能获得的其他合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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