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防护指南
一、什么是我国规定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二、在法律上认定构成商业秘密需要符合哪些特征?
1.不为公众所知悉。只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才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下列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信息: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该信息仅涉及产品的尺寸、结构、材料、部件的简单组合等内容,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产品即可直接获得;该信息已经在公开出版物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已通过公开的报告会、展览等方式公开、或从其他公开渠道可以获得;该信息无需付出一定的代价而容易获得。
2.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
3.采取保密措施。权利人采取了与保密信息的商业价值相适应的合理保护措施。
三、我国商业秘密有哪些种类?
1.技术信息。通常是指在生产经营中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诀窍、技术方案等应用技术方法或者知识。一般表现为技术图纸、生产工艺、成分配比、软件代码、技术发明等。
2.经营信息。通常是指能够促进经营活动、带来竞争优势的商务信息。一般表现为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和标书等。在实践中,符合商业秘密构成的客户名单最为常见。
3.其他信息。除了以上两种,在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条款中还规定了其他的种类,目前理论及相关法律还需进一步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对具有商业秘密特征的其他信息都有可能受到法律保护。
四、哪些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有关企业需要做好哪些工作?
1.内部管理
(1)员工管理:
a.开展信息安全培训。要形成强调信息安全重要性的企业文化。需要制订并实施有关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并对内部员工进行相关教育。只有员工意识到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他们才会遵守有关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
b.保密协议。企业还应当与自己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该协议应明确指出,员工在公司接触到的所有信息(包括员工自身信息)属于公司,员工有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或导致第三方知悉该信息。如果书面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员工的义务,即使企业认为该义务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可能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c.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关键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同时,还可以签订一个非竞争协议,以减少员工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与雇主进行商业竞争。如果企业愿意使用这种方法,应该注意到非竞争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竞争义务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并且协议有效期内,非竞争义务人有权获得赔偿。
d.提高员工的忠诚度。从目前来看,员工是商业秘密的最大威胁。在许多情况下,员工将商业秘密出售给竞争对手或者将商业秘密提供给新的企业,而该企业往往是原企业的竞争对手。因此,员工忠诚度低且员工流动率高的企业面临更大的商业秘密侵权风险。
(2)标记保密标志和限制访问。信息安全政策应当包含机密信息分类和识别系统。机密文件应标明保密标志,从而可以提醒员工对该信息保密。如果对方违约,标明保密标志可以帮助企业向法院证明其已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商业秘密,这也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立案要素之一。
2.合作管理
(1)商业谈判。在谈判中,企业往往会将机密信息传递给对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附随义务,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尽管如此,仍然建议谈判各方签署保密协议,以便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
(2)许可使用。如果一方拟将其商业秘密(例如,生产关键信息)许可他人使用,应当在许可协议中规定对方对于该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否则,如果对方事后向他人披露该商业秘密,则权利人没有起诉依据。许可协议可以规定,协议终止后对方仍然负有保密义务。
(3)委托加工。一方许可一家企业使用其商业秘密的常见情况是许可人要求被许可人为其代工生产产品。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担心OEM制造商可能会向他人披露商业秘密外,许可人还担心OEM制造商取得商业秘密(如制造诀窍)后,会利用商业秘密与许可方进行商业竞争。例如,OEM制造商可能会以自己的品牌生产同类产品,并向许可人的客户供货。
(4)企业变更。如果某企业设立子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经常相互传递商业秘密。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和子公司员工有时会忘记他们的雇主是彼此独立的法人,并共享信息而不考虑保密问题。这样就会产生下列风险:不应当披露的商业秘密被发方,或者接收某些信息的员工可能没有意识到必须对该信息保密。如果母公司不能完全有效控制其子公司则存在较大的商业秘密泄露风险。
3.商业间谍
企业的商业秘密也可能因为行业间谍活动而被泄露。例如,一家企业的竞争对手可能聘请“调查员”搜集该企业的信息,而“调查员”可能在企业的废弃物中寻找相关文件,以各种借口联系该企业的现有员工或已经离职的员工,甚至通过贿赂获取机密信息。虽然工业间谍活动在当前并不普遍,但过企业应该意识到这个风险,并采取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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