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雨雪持续低温天气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近日,我市将遭遇雨雪持续低温天气,或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较大影响。为保障低温雨雪天气期间各类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切实维护本地市场价格秩序,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价格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防灾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不得借雨雪持续低温天气期间商品供应紧张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相互串通,哄抬价格。
三、各经营者销售商品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诱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四、请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结合家庭实际需要购买生活必需品,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抢购囤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和供需紧张。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雨雪持续低温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涉及民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以及冬季常用药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违法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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