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清明节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清明节将至,为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条例》《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殡葬领域经营者价格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类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类经营主体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对照《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的要求,积极整改规范公示,全面、完整、清晰、规范标示殡葬用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多形式多渠道公示价格收费信息的,公示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三、执行政府定价的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文件要求,按照核定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分解项目、扩大范围收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四、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形成行业价格行为规范以及约束机制,督促行业组织成员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自身优势地位和有利条件,损害人民群众和相关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各殡葬服务机构、殡葬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立即按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自身经营行为中存在问题,主动规范整改,规范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殡葬领域市场价格秩序。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殡葬领域有关经营主体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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