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和防范传销的提醒告诫书
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财产安全、合法权益和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蔓延态势,筑牢全民防传、识传、拒传思想防线,防范化解涉传风险隐患,现就防范抵制传销相关事项郑重提醒告诫如下:
当前,传统线下传销模式逐步转型升级,网络传销已成为传销违法犯罪的主要形态。相较于传统传销,网络传销依托互联网、移动端APP、社交平台、短视频社群等载体开展活动,具有隐蔽性更强、传播速度更快、覆盖范围更广、迷惑性更大、涉案金额更高、受骗人群更广的特点,极易蔓延扩散,不仅会造成群众重大财产损失,还会扰乱社会秩序、滋生各类次生风险,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一、明晰网络传销核心特征,坚决守住防范底
所有网络传销万变不离其宗,均具备“交费用、拉人头、赚层级差价” 的核心特征,只要符合以下三点,即可判定为传销骗局:一是需要缴纳费用、充值投资、购买产品获得参与资格;二是收益不来源于正常市场经营、产品销售和服务收益,完全依靠发展下线、扩充团队获取;三是设置多层级返利体系,层级越多、拉人越多,收益越高。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一切低风险、高回报的暴利项目都不存在。任何脱离实体经济、仅凭拉人头获利的模式,都是传销陷阱;任何鼓吹“躺平赚钱、快速致富、稳赚不赔”的网络项目,均是诈骗骗局。
二、恪守守法自律准则,自觉抵制涉传行为
广大市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要切实提高法治意识、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不涉传:
1. 坚决不参与任何形式的网络传销活动,不轻信各类虚假致富项目,不随意充值投资、不盲目缴费入会、不跟风拉人加盟。
2. 不转发、不传播涉传信息,不邀请亲友、同事加入可疑网络项目,不协助涉传平台推广引流、发展下线,主动远离各类涉传社群、可疑平台。
3. 各类互联网平台、商户经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入驻项目、推广内容,及时清理、下架涉传信息,主动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坚决杜绝为网络传销提供传播、引流、交易渠道。
三、强化维权举报意识,严厉打击涉传违法
网络传销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参与传销、发展下线、组织团队、推广涉传项目均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网络传销排查力度,依托大数据监管、网络巡查、群众举报等渠道,严厉打击各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
如广大市民发现疑似网络传销线索、遭遇传销骗局,请勿心存侥幸、不要盲目追加投资,要第一时间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项目链接、社群信息等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管、公安部门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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