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正式启动。此次专项治理行动旨在加强我市市场监管系统严重违法失信管理,促进我市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提升守法诚信经营意识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采取“重点排查、案件查处、失信惩戒、集中曝光、建立制度”五项强力措施,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半年的经营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食品安全、假冒伪劣、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未经许可生产特种设备和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无证出厂销售CCC目录内产品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通过专项行动,重点列入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教育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修复一批严重违法失信经营主体,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促进经营主体信用水平整体提升,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构建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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