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要求,现拟面向我市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及申报工作。
附件:
1.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关于面向企业组织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2〕497号)
抚顺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