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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征稿启事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6-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培育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赋能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辽宁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特 举办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现面向全省征 集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 辽宁省广告协会、

辽宁广播电视广告有限公司

 二、创作主题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坚持正确政治导 向,突出质量强省发展战略宣传,聚焦质量发展主责主业,强化扩大质量发展供给,弘扬质量品牌文化,打造辽宁质量发展新高 地。作品创作重点坚持以新时代辽宁党建政治引领、数字科技赋 能、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建设、5G时代发展、巩固 脱贫攻坚、辽宁文化传承等为载体,充分体现新时代辽宁经济振 兴发展,辽宁人民担当作为,传承辽宁精神,反映辽宁心声,贴 近辽宁生活,助力辽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力 量。

(一)"匠心质造精工辽宁"主题: 包括智造强省、质量

品牌、"原老新字号"三篇大文章、"一圈一带两区"建设、标

准计量实施、制造业发展等;

(二)"创新发展奋进辽宁 "主题: 包括数字辽宁、科技

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产业集群、经济发展、人才战略等;

(三)"文化共享魅力辽宁"主题: 包括文化传承、人文 生活、生态环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旅游文化、绿色出行等;

(四)"社会文明和谐辽宁"主题: 包括新时代辽宁精神、 抗击新冠疫情、社会文明公约、和谐社会建设、食品安全、教育 双减、医改惠民、亲善守孝、诚信爱国等。

三、征稿截止日期

2022年8月31日

四、征稿对象

省内各院校在校师生、广告经营主体单位、媒体单位、新媒 体机构、自媒体组织、广告主、"质量强省”相关单位、热心公 益传播的组织及个人。鼓励省外广告行业组织、团体、个人参与 支持。

五、媒体支持单位

央视频、央视网、北斗融媒、东北新闻网、辽宁日报北国 APP、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网易、奉天设计师沙龙等。

六、作品类别及要求

(一)平面类

包括平面设计等多种形式;文件格式为 jpg,分辨率为

 

 

 

 

300dpi,颜色模式为RGB;尺寸规格为A3(297x420mm),横竖构 图均可;系列作品不得超过三幅,设计版式一致,每幅作品文件 不超过3MB,按照逻辑顺序标注序号并上传。

(二)视频类

包括影视、微电影、动漫、短视频等但不限于以上形式;文 件格式为flv;时长不超过180秒;画面宽度不小于600像素, 不要倒计时,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MB;不得添加任何水印标识, 不得插入任何商业广告。

七、作品报送

征集展播活动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1.作品提交网址:http://www.lnszlqsgyggzjzbhd.cn ,进 入"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界面,参与者先在 网站系统上自行注册作者信息,按照要求上传作品。

2.报送作品上传网络平台网站系统开放时间: 2022年8月1 日至8月31日。

3.参与者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不得虚报、瞒报信息。 由于虚报、瞒报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

4.参与者报送征集作品填写信息时,务必注意选择好作品组 别。参与者为在校学生时,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能超过2人。

5.多人团队共同创作的作品应由团队中一名成员上传,并在 上传过程中添加所有作者,不得多人重复上传同一作品。

八、作品选定设置

辽宁省"质量强省"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设立1个全场创 意名额,优秀作品分别按学生组和社会组进行选定,各组两类作 品分别设置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及优秀等次、入围等次项; 另设置若干个优秀组织团体、优秀指导教师和突出贡献名额。

(一)全场创意名额

全场创意名额设立1个,不分组别、类别和形式,授予杯牌、证书,奖励10000元。

(二)类别等次名额

学生组和社会组分别设置以下类别等次名额。学生组参与者 为在校学生,社会组参与者为学生以外的其他参与主体。

1.平面类

第一名: 1个授予杯牌、证书,奖励3000元   

第二名: 2个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2000元

第三名: 3个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1000元

优秀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5%比例选定,入围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15%比例选定,分别授予证书。

2.视频类

第一名: 1个授予杯牌、证书,奖励3000元   

第二名: 2个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2000元

第三名: 3个授予杯牌、证书,各奖励1000元

优秀等次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5%比例选定,入围等次 名额按此类征集作品总数20%比例选定,分别授予证书。

(三)优秀指导教师名额

根据各指导教师组织指导作品数量和作品质量等进行综合 选定,授予杯牌、证书。

(四)优秀组织团体和突出贡献名额

优秀组织团体和突出贡献名额设置若干个,活动组委会将根 据各参与征集作品单位、高校、行业组织实际情况和作品质量等 进行综合选定,授予杯牌、证书。

九、有关要求

1.征集作品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央有 关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符合《广告法》和《公益广告促进与管 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合中国国情辽 宁省情,遵守民族政策,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不得有黄色暴力等 内容,适应大众普遍审美。

2.征集作品应创意独特、表达清晰、结构严谨、制作精良, 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辽宁味,适合在电视、新媒体及 户外等媒介上宣传展播。

3.征集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抄袭,参与者报送 作品时应明晰作品著作权,避免引起产权争议。

4.征集作品因涉及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隐私权、商标 权等发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参与者承担,同时活动组委会将取消 其作品选定资格。

5.征集作品中不得出现任何姓名、单位、学校等参与者相关信息,否则视为放弃作品参与选定权。

6.提交作品时应进行认真核对,作品提交网站系统关闭后,相关信息将不可更正修改。

7.征集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作者所有。参与者在提交作品后即 表示同意,活动组委会或组委会指定的第三方拥有对征集作品进 行宣传推广、展览展播、编辑出版等无偿使用权。

8.活动组委会对本次征集展播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秘书处设在辽宁省广告协会,

联系人:  何雪;  

联系电话: 15242459206/13284242069;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 大街167号北方国际传媒中心412室。

活动详情及动态信息请关注"辽宁省广告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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