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宋珊珊等4人执业药师
注册证的公告
经查,执业药师宋珊珊等4人(名单详见附件),未在注册单位上岗执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我局于2023年12月5日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注销宋珊珊等4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序号 | 执业药师姓名 | 注册证号 | 注册单位 |
1 | 宋珊珊 | 212221040649 | 抚顺县后安镇德正堂大药房 |
2 | 徐曼华 | 211221040257 | 抚顺县峡河乡康源堂药房 |
3 | 陈兆和 | 211221040213 | 抚顺县恩浩药房 |
4 | 姜秀莉 | 211221040701 | 抚顺县救兵乡新天赐药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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