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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市级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市级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及相关企业:

为加强全市企业标准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辽宁省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市级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类别为农林机械、矿业机械、纸质产品和电子元器件4个重点领域,涵盖3个县区,涉及企业标准共8项,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抚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和《企业产品标准评价规范》(DB21/T 3131-2023)等开展本次监督检查。本次监督检查内容分为合法性问题4项,规范性问题7项。抚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根据抚顺市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情况,采用“双随机”方式对重点领域的8家企业全覆盖开展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形成《抚顺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评价报告》。本次监督检查的8项企业标准,均不存在合法性问题,每项企业标准存在多个规范性问题等。抚顺市2023年市级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改正完成情况已录入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标准化意识和能力。一是加强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二是开展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等标准的培训工作,提高企业对相关标准的理解程度和实施能力。

(二)扎实做好企业标准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一是加强企业标准的日常监管,针对企业经常发生的公示信息与标准文本不符、公开非标准文本、公示标准类型错误、公开非本企业制定标准等不一致问题,及时通知企业改正,并对改正结果进行跟踪。二是加强企业标准的服务,对重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更新信息及时传递到相关企业。

(三)后处理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认真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企业标准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对存在合法性问题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存在规范性问题的要帮扶企业及时修改完善,并指导企业将改正、修改完善后的文本重新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涉及到企业标准督查检查修改工作的技术咨询与指导等相关问题请联系抚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杨洁 57737030  吴莹57737020

邮  箱:fsbzc123456@126.com

抚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联系人:盛金 13342139777 王穆涵 13841390967

邮箱:yjgdw2021@163.com

 

附件:抚顺市2023年度市级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名单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