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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市级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市级企业标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为加强全企业标准管理工作,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辽宁省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8企业标准的监督检查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的通知》和《企业产品标准评价规范》(DB21/T 3131-2023)等。

二、监督检查范围及数量

围绕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结合抚顺市“两新”工作安排,选择化工、装备制造2个行业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ybz.org.cn,以下简称平台)上,3年内未被抽取的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自我声明公开的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范围内,随机抽取相关行业领域的8项企业标准。

三、监督检查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第三方技术机构组

建专家工作组,采用双随机方式抽取企业标准进行评价,形成8份抚顺市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评价报告》。本次监督检查内容分为合法性评价 4 项和规范性评价 6 项,随机抽取的 8项企业标准中,不存在合法性问题,均存在规范性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和能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企业标准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GB/T 1.1-2020、GB/T 20001.5-2017及GB/T 20001.10-2014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国家标准的培训工作,加深企业对相关要求的理解,提高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意识和制定标准能力。

(二)扎实做好企业标准日常监管和服务工作。及时将相关政策变化和重要国、行、地标信息更新传达到企业,提高企业对最新政策和标准的理解执行能力,针对公示信息与标准文本不符、企业状态变更等问题,及时联系和帮助企业改正更新,提升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质量。

(三)认真做好本次监督检查的后处理工作。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对存在规范性问题的标准要帮扶企业及时修改完善,并指导企业将改正、修改完善后的文本重新在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杨洁 57737030  吴莹57737020

 箱:fsbzc123456@126.com

抚顺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联系人:盛金 13342139777

  箱:yjgdw2021@163.com

 

附件:抚顺市2024年市级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名单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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