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五一”假期期间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书
各相关经营主体、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守法规守法经营。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断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定价,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各经营主体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醒目公示举报投诉电话。
三、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各景区,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收费标准、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酒店民宿经营场所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公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虚假价格比较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内容,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五一”期间监督检查。对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从快处理,性质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纳入信用记录。
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五一”假期期间理性消费,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如发生纠纷无法解决的,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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