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价格行为
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诚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价格自律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做好明码标价,禁止价外收费。各宾馆住宿、餐饮饭店、交通运输、景区景点、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宾馆民宿经营场所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公示;旅游景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价格及项目内容等价格信息公示。
三、禁止价格欺诈,规范营销行为。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清晰醒目标示活动内容,真实准确标明促销条件,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应显著标明活动期限。
四、加强行业自律,禁止价格串通。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会员单位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禁趁节日之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提醒告诫内容,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性质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线索请保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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