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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题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1-12-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221日,市场监管总局以“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为主题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新闻宣传处处长唐冀平: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各位参加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的主题是“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治理,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取得显著成效。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袁喜禄,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成效。我们还邀请到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陈志江,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嵇小灵,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参会,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袁喜禄局长介绍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袁喜禄:

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跟大家进行交流,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价监竞争工作的关心支持。按照发布会的安排,我先介绍2021年“治理涉企收费 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然后回答大家的提问。

 

一、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开展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保持对经济恢复的支持力度,完善减税降费政策,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增加活力”。今年120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在全国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检查,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严控非税收入不合理增长,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得扰民渔利,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

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是企业的迫切期望和要求。今年,国际经济形势非常复杂,国内经济发展面临许多挑战,企业经营发展面临许多压力,如煤炭、铁矿石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的影响,全球海运市场成本的上升,疫情对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需求带来的冲击等等。在这种背景下,利用行政权力、行政影响,利用特殊的市场优势地位和行业影响力,一些行政事业性乱收费,一些经营服务性乱收费,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生存发展无疑是雪上加霜。许多企业通过政务平台向总理留言表示,滥发证、乱收费,严重扰乱行业秩序,加重企业负担,迫切需要加强治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把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服务市场主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涉企收费专项行动,涉及领域多、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强。为扎实做好专项检查,实现预期目标任务,主要开展4个方面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张工局长亲自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有序重点整治和规范,务必产生积极效果”。甘霖副局长统筹谋划、亲自动员,分别在重庆和南京2次召开动员部署会,对上半年和下半年2个阶段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明确时序要求。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北京、内蒙古、吉林、江苏、新疆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周密组织、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二是聚焦问题,突出重点。为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这次专项检查,着力聚集3个维度:第一,聚焦政策导向,落实政策红利。第二,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第三,聚焦影响深度,更好服务经济发展全局。如,水电气暖今年专门出台了新政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乱收费问题企业反映突出,民航铁路、港口物流是经济运行的基础,聚焦这些领域,能够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服务宏观经济发展。

三是把握时序,分步推进。今年涉企收费检查,在各地全面自查的同时,首次在全国大规模地组织跨省区交叉检查。上半年15个省区市,聚焦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以及机场、铁路、港口等重点领域。下半年15个省区市,聚焦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和商业银行收费问题。这样,既可以更好地动员系统力量,又可以与水电气暖等领域惠企新政的实施有效结合。

四是强化指导,统一规则。为更好地把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政策性、专业性特点,总局做了两个方面的认真准备。一方面,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案例分析和政策解读,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另一方面,强化专项检查的统一性、规范性,上半年和下半年编制两部《执法手册》,总篇幅500多页,分行业分领域,从检查步骤、政策规定、违法行为认定、案例示范等作出全面讲解,形成专项检查工作的技术规范。

三、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全国价监竞争条线的监管执法队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负责、辛勤工作,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效。主要是四个方面。

一是宏观效应上,有利于推动惠企政策红利的落实。为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各种风险挑战,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减费降负政策,着力降低企业成本,保企业、保就业、保民生,稳住经济基本盘。更好地落实这些政策措施,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成为重要的助推器、推动力。监管执法的过程,就是政策宣传普及的过程,就是推动政策贯彻实施的过程。

二是中观效应上,有利于推动涉企收费领域的规范发展。通过专项检查,不仅要查处违规违法行为,还要规范促进这些行业和领域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市场主体提供有价值的服务。

如,上海市场监管局创新开展港口堆场收费规范,浙江市场监管局坚决整治机场乱收费。广西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引导钦州港口中介服务企业降费,111月份,钦州港收费优惠让利约1.05亿元,综合物流成本同比降低20%左右,货物进出口中介服务收费下降30%以上,对畅通经济循环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山西市场监管局查处各市公积金中心违规收取阶段性保证金30多亿元,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今后不再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从源头上进行规范。云南市场监管局开展涉企保证金专项治理,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收取保证金进行检查,清退违规资金7.9亿元。

三是微观效应上,有利于推动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享受到政策红利,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坚定战胜困难挑战的信心,坚定长期繁荣发展的信心,这是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目标任务。

截至目前,全国专项检查共检查收费单位9.89万家,共发现涉嫌违规金额125.2亿元,已督促违规收费主体主动退还54.46亿元。全国查处水电气暖领域涉嫌违规收费55.34亿元,海南、重庆、陕西市场监管局破解难点、深挖线索。山东、湖北、广东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商业银行收费的监管,督促商业银行主动整改退费1.4亿元,主动降费减轻企业负担21.46亿元。

四是长远效应上,推动涉企收费法律规则的完善。治理涉企乱收费,不仅要治标,解决当前困扰市场主体发展的突出问题,更要治本,从制度规则上消除乱收费的土壤根源。检查中发现,涉企乱收费,不仅有政策不落实、走样变通的问题,也有规则不够清晰、政策不够完善、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如,天津、河北市场监管部门对行业协会的检查,发现很多深层次问题,为完善制度规则、建立长效机制提供了有益基础。

明年,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涉企收费治理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着力点,作为微观政策与宏观政策相结合的重要切入点,更好地发挥微观政策的宏观效应,推动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提振市场信心,着力稳定经济发展的基本盘,夯实宏观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

近期,我们将以案说法,对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让亿万企业了解惠企政策内涵,让政策实施主体了解政策边界,更好地发挥监管执法的社会效应,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唐冀平:

 

感谢袁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经济日报记者:

从总局公布的违规收费案例看,本次检查覆盖领域更广,成效也更为突出。请问涉企收费的主要概念是什么?同前几年相比,今年检查的重点领域违规收费行为突出问题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一级巡视员陈志江:

顾名思义,“涉企收费”是指涉及企业的各类收费行为。最初,涉企收费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企业进行的各类收费。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涉企收费治理重点扩展到交通物流、中介机构等更多领域。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国家降费政策等,主要查处和治理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受新冠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涉企收费形势更为复杂。从检查情况看,违规收费突出问题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借用行政权力、行政影响力“搭车收费”。如一些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把代行的政府职能或政府委托事项转变为敛财工具,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参加培训、考试、认定、评比、表彰等活动,并收取不合理费用,中饱私囊。更有甚者,通过关联单位违规敛财,社会影响恶劣。

二是利用优势地位,自设项目、自立标准。如部分交通物流企业利用自身在技术、准入、议价等方面的优势地位,另设收费项目,进行高额收费、重复收费、超范围收费,侵害了广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是利用特殊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此类违规收费行为隐蔽性强,也是今年治理工作的“深水区”。如部分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单位,利用其基础性和自然垄断性的特殊地位,不按规定严格落实惠企惠民政策,搞明降暗不降,严重阻碍了政策红利向终端用户的传导。

 

 

 

四是利用信息优势,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成本。如某些商业银行利用企业对评估费、服务费、证明费等相关政策不了解的“盲区”,让企业承担了本应由银行支付的费用,徒增企业负担。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国内外经济形势日趋复杂的背景下,为了让市场主体安心经营、轻装前行,我们将秉持与时俱进的工作态度,坚持督促退还违规收费与处罚违规主体“两手抓”,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惩治力度,让被截留的惠企红利真正传导到市场主体手中,为减轻企业负担打通“最后一公里”。

人民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中包括行业协会商会。行业协会商会作为企业和政府间的桥梁,理应服务好企业,那么它们在收费方面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呢?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嵇小灵:

记者朋友提的很对。行业协会商会是企业和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能够帮助政府宣传政策、帮助企业反映意见、帮助产业健康发展。但另一方面,企业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的反映较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也非常关注。从检查情况看,行业协会商会主要存在下面几类乱收费问题:

一是强制入会收取会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本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一些协会承担着政府部门委托的登记、备案、评价等事项,这些事项本来是协助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但协会强制要求企业必须加入协会、缴纳会费后,才能申请这些事项,借机违规收费。

二是增设从业要求强制收费。有的协会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同时将协会开展的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挂钩。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达不到一定学时,就在资格年审时取消从业资格,借此强制收取培训费。由于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以网络培训为主,课件制作成本较低,而收取的培训费标准高,年度盈余非常大,企业反映较多。

三是通过关联企业强制收费。部分协会通过协会下属企业或者协会负责人开办的企业收取费用,表面上是市场化服务,实质上利用了协会的影响力,将协会变为企业牟利的工具。比如,某协会开展资质评价活动,由会长开办的两家公司收取年检费、培训费、审核费、证书费等各项费用,转移协会的收费。    

四是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并收费。协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后才能举办,并且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但一些协会为规避规定,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更名为评价、排名等继续开展。广大企业为了“增信”、“镀金”,不得不参与协会的变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协会缴纳不菲的费用。

今年以来,总局陆续曝光了中国珠宝玉石协会、上海市容环境卫生协会等12起行业协会违规收费典型案例,推动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下一步,总局将针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不同活动分类施策,实现精准监管,有效规范行业协会收费,让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政府和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水电气暖新出了惠企政策措施,涉及面很广,检查有什么特点,发现了什么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

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收费检查,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国办转发的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起草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取消6个方面不合理收费,一是供水环节的接水费、报装费、勾头费、出图费等,二是供电环节的移表费、环境监测费、配电室试验费、调试费等,三是供气环节的增容费、接线费、通气费、点火费等,四是供暖环节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五是接入工程环节原则上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六是检定维修环节的计量装置费、检定费等费用。

水电气暖领域检查作为下半年重点,检查的特点有:一是涉及领域广,二是市场主体多,三是乱收费种类多,四是查处金额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一是对政策要求不落实。许多水电气暖企业还在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费用。如供热环节增容费、管网建设费,用电报装工程的调试费,燃气工程接入环节接点费、碰头费,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等。

二是执行政策“观望拖延”。去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国家出台一些涉企收费优惠政策。许多企业不及时传导降价红利,清退不彻底,长期占用企业资金。

三是“自立名目”乱收费。许多水电气暖企业自设项目、自定标准进行乱收费。如擅自收取所谓的“补卡费”,“水质检测费”等,在热价中自设收取管道清洗费、维护费等,计量器具检定中擅自制定铅封费等。

四是转嫁费用。新的政策明确要求,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水电气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许多水电气暖企业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特别是仍收取红线外费用。

五是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收费”。许多水电气暖企业利用自然垄断地位,强买强卖,收取不合理费用。如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的设计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向用户高价收取材料费等。

针对水电气暖领域乱收费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总结执法经验,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

我们注意到,市场监管部门之前也对交通物流收费开展监督检查,那么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治理中交通领域收费有什么新特征、新变化?检查发现交通领域有哪些加重企业负担的突出问题?

 

张正明:

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降低实体企业交通物流成本,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交通运输领域优惠降费措施,主要是取消一些收费项目、疫情期间降低部分收费标准和减免收费的优惠政策。为保障政策红利传导到终端企业,市场监管总局将交通领域中的机场、铁路、港口收费列入本次涉企收费检查的重点,发现的问题包括超标准超范围收费、重复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四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形式,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有的机场超标准收取飞机清洁等服务费用,超范围收取安检、旅客服务费用。有的铁路企业超出规定标准收取装载加固费、机车服务费等费用。

第二种形式,重复收费。有的机场重复收取地面服务中已包含的无人陪伴儿童、轮椅、担架等项目费用。有的机场已收取货邮服务费,又从中拆分出拖车费等。有的铁路企业已经收取运输作业服务费,又另行收取搬动道岔费。

第三种形式,只收费不服务。有的机场对空载货物的航班收取货邮服务费。有的铁路企业收取专用线代运营费和安全代管费,却不提供相应服务。有的港口堆场企业对集装箱收取污箱费,却不按约定提供清洗服务。

第四种形式,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有的机场不执行起降费、停场费优惠政策。有的铁路企业未按规定降低铁路专用线服务费。有的港口物流公司未执行疫情期间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减免20%的优惠政策,仍按原标准收费。

 

 

 

下一步,我们将依法处理已查出的问题,注重落实国家政策红利,退还企业多收费用,持续完善交通领域价格监管机制,强化机场、铁路、港口价格收费监管,减轻实体企业运输物流负担,推动各项涉企优惠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

央广中国之声记者:

涉企收费政策范围广、专业性强,造成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维权困难。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通过哪些方式帮助这些企业更好地去维权?

 

嵇小灵:

许多企业都遭遇过违规收费问题,但从我们收集的线索看,对违规收费的投诉举报仍然较少,原因就是企业会担心对其经营造成影响。针对此类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提升企业的维权能力:

一是开展以案释法。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将及时总结违规行为特点,加大普法力度、曝光力度,为实施政策的收费主体划出底线。接下来,总局将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并由专家开展案例点评,为市场主体圈出维权重点。广大企业可以通过总局官网、总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关注,从案件中学法、知法、懂法,不断提升对违规收费行为的鉴别力。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涉企收费政策范围广、专业性强,总局将结合行业特点,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帮助广大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及时关注政策、了解政策、学习政策,不断提升对违规收费行为的警惕性。

三是营造维权氛围。我们鼓励企业积极维权。一是敢于维权。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总局12315平台、各地政府12345平台等都向市场主体敞开大门,十分便捷。我们围绕企业反映问题线索开展核查时,会严格为企业保密,违规收费不仅会退还到反映问题的企业,还会让其他遇到类似问题的企业受益,整体改善企业的运营环境。二是善于维权。在梳理各平台的投诉举报时,我们发现很多线索的指向性不够明确、违规情形缺失。比如反映说“某地某个领域价格高”“某行业存在不正之风,有猫腻”,没有具体的举报对象和违法行为,对核实工作而言无异于“大海捞针”。建议企业在投诉举报时,明确被投诉举报的对象,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上传相关证据材料,讲清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具体情形……这样,我们在治理时能够有的放矢,更好帮助企业解决难题。

唐冀平:

 

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减轻企业负担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有力举措。这项工作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希望得到各位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出席,本次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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