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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 涉企检查计划完成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3-2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年我局为持续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各项涉企执法检查,具体开展情况如下:

一、涉企执法检查计划情况

年初,科学制定年度行政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并根据年度检查计划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检查计划统筹,并在市政府批准后在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
涉企执法检查工作中,我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平均抽取比例均未超过20%。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均出示“执法证”和“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过程全记录。

二、涉企执法检查开展情况

1.信用监管涉企检查。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依据年初制定的抽查计划完成对市本级10户企业的抽查检查工作。其中4户企业无异常情况,6户企业存在问题已被列入异常名录进行监管。为建立进退有序的信用监管新格局奠定良好基础。

2.认证监管涉企检查。一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根据省局双随机和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今年的全覆盖监督检查与双随机监督检查合并开展。全市共有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机构共71家,抽取7家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中共发现15项问题,其中包括检验仪器校准结果未确认、原始记录信息不全、标准变更未及时备案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求7家企业限期一个月内整改完成,目前7家企业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有机产品认证企业认证、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监督检查。全市有机产品认证企业共13家,抽取1家由清原县市场监管局随监督检查。清原县市场监管局对认证机构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获证企业管理体系文件运行情况、认证标志使用及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运行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对企业认证生产基地及加工场所实际状况进行了现场查看。经检查中,该企业申请认证的产品不再种植,自取得认证以来未使用过认证证书及标志。

3.质量监管涉企检查。按照2022年初制定的涉企监督检查计划,在本年度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抽查工作,已完成全年检查计划。对我市获工业生产许可证食品相关生产企业18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2家,水泥生产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企业3家,热轧钢筋生产企业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8家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中发现绝大多数企业保持获证生产条件良好,但别个生产企业也存在实验室设备未及时检验等问题,已责令企业立即改正。

2022年度完成了全年对重点工业产品、成品油、消防产品、农资产品等多个品种100批次的监督抽查工作,经检验发现化肥、农膜、成品油等共5批次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均已交由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本部门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和上年度工作安排等,科学制定涉企执法检查计划。

2.执法检查计划事前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公布后在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3.严格执行非重点领域涉及执法双随机检查,非重点领域行政检查必须按照本级政府年初批准实施的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实施,不得随意执法。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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