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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06-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顺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各起草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精神,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抚顺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市场监管局经过项目征集标准查重论证评估对外公示、党组审议 ,确定2024抚顺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5 其中制定2修订3项,全部为推荐性标准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请直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计划任务落实到起草单位 ,并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同时,要努力提高标准质量水平,确保标准具有科学性规范性时效性和适用性鼓励科研机构社会团体高校和龙头企业等共同开展标准研制工作。

二、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按照《抚顺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要求 ,成立起草小组 ,制定起草计划 ,组织拟定标准草案草案要广泛征求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管理等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协商一致原则上被征求意见的单位不少于15家 。

三、主要起草单位应当将协商一致后的地方标准草案 通过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30日。

四、地方标准的审查原则上采用会议审查形式。起草单位在完成标准草案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等工作后,经直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标准审查申请。

联系人:杨洁57737030  吴莹57737020    

 址:抚顺市市政府振兴大厦B座923室

 箱:fsbzc123456@126.com

 

附件:2024年抚顺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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