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送《抚顺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函
市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送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的函》(辽市监函〔2024〕24号),及市有关单位的调整意见,市市场监管局编制形成了《抚顺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 版)》,现印送给你们。依据《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同步向社会公示。
附件:1.抚顺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版)
2.关于调整抚顺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的说明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