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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韩冬等4人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0-1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注销韩冬4人执业药师

注册证的公告

经查,执业药师韩冬4人(名单详见附件),未在注册单位上岗执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我局于20241018日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注销韩冬4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8

 

附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

序号

执业药师姓名

注册证号

注册单位

1

韩冬

211221040839

新宾满族自治县咏康药房

2

刘海源

212221040842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民康药店

3

付金荻

211221040754

新宾满族自治县南杂木康复大药房

4

赵宁

211221040309

新宾满族自治县潘济堂大药房启运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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