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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醒7户市场主体限期补报2023年度报告并履行公示义务的公告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4-10-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提醒7户市场主体限期补报2023年度报告并履行公示义务的公告

 

前海精算租车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7户市场主体(名单附后):

截至2024年1028日,前海精算租车国际贸易(深圳)有限公司抚顺市分公司7户市场主体(名单附后)仍未报送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已将你们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需要继续经营或保留营业执照的,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补报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公示相关信息。如无经营意愿,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相关内容,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报送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未按规定补报年度报告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办理注销登记的,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附名单。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