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信息 / 公示公告

关于规范“五一”假期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5-04-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规范“五一”假期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经营主体、相关单位:

“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并醒目公示举报投诉电话。酒店民宿经营场所要做到房型、房价清晰,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公示;旅游景区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

三、自觉规范价格行为,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虚假价格比较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四、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建立行业价格行为规范以及自我约束机制,督促行业组织成员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着力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为顾客提供质优价美的商品和服务,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六、建议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行程,理性消费,请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发生纠纷无法解决的,及时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处理,性质恶劣的将公开曝光,并予以信用惩戒。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