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企业安静期”内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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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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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企业安静期”内开展药品
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的公示
为切实守护公众用药安全,排查质量隐患,按照上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方案部署,按时完成2026年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验任务,经市政府批准,自2026年5月起至9月20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可在“企业安静期”内,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主体开展监督抽验工作。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