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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企业安静期”内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公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6-10-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在“企业安静期”内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

专项行动的公示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成果,从根本上筑牢全市净化药品经营环境,按照省药监局工作部署,经市政府批准,自即日起至11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可在“企业安静期”内,全面排查整治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风险隐患,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突出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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