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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11-0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今年“双十一”将至,各大平台预售期再次提前。各种促销、秒杀活动吸引消费者购物,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经营和集中促销行为,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一、致电子商务经营者

    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诚信经营义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必须在网站显著位置亮证亮照,必须公示相关证照信息。

 

    不得销售禁限售商品。严禁网络销售假药、劣药、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商家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要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加强促销方案的事前审查,不玩“促销套路”,促销规则简单明了;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不得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直播带货经营者,严禁出现假人气、假优惠、假商品等乱象,不得有带货商品与实际货品“货不对板”、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使用假冒的检验检测报告、保健食品宣称“包治百病”等违法行为。

 

二、致广大消费者

    面对“双11”“双12”促销科学、理性选择商品,切勿盲目、冲动消费。

 

    要理性选择商品,认真阅读促销活动相关规则,辨别商家虚假打折,所谓虚假折扣,就是商家通过先涨价再降价、虚报原价、假促销等手段,加上电商平台满减、预售等玩法,营造商品优惠的假象,使得消费者被所谓的低价迷惑,不但省不了钱,反而会多花不少钱。

 

    消费者网上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查验商家资质,看网站、网店主页面是否公示其基本信息,下单之前,要查看商品以往交易记录和其他消费者对商品及卖家的评价。

 

    警惕线下交易,要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支付货款,避免通过微信加好友等方式购物消费,如果绕开第三方平台交易,出现问题,无法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约束和调解。

 

    在消费过程中,要妥善保存好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相关凭证,如遇纠纷先行与经营者协商,如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可通过客服平台发起维权投诉,提请平台商客服介入调解、维权,若仍无法达成和解,可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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