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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期间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1-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兔年春节将至,为更好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食品,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在春节消费期间注意以下事项。

一、注意食品安全

尽量选择正规超市或农贸市场购买食品,购买前仔细检查食品包装是否存在破损、发霉、胀袋、漏气等情况。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食品。购买畜禽肉要注意查看检验检疫证明。

二、注意包装贮存

仔细查看食品标签上的生产日期、贮存条件、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需冷藏冷冻的食品要放在标签要求的贮存温度条件下进行销售,如冷鲜肉、酸奶、速冻食品等,如未满足贮存和销售温度不要购买。

三、警惕虚假广告

过年期间选购保健食品馈赠亲友的消费者要提高辨别意识,保健食品是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小蓝帽”标志及批准文号,按照标签说明书上的保健功能及适宜人群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量食用。固体饮料、代用茶、压片糖果、其它配制酒等普通食品,不具有保健功能,不能作为保健食品食用。要到设有销售专区(专柜)的正规商场、超市、药店等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中老年人、疾病患者,切勿听信产品介绍、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免费体检等可能对保健食品作出的扩大功效、治疗疾病等虚假宣传。

四、科学理性消费

选购年货时,要做到科学理性,切莫被低价冲昏头脑,盲目消费。不要被“直降”、“满减”、“特价”等促销措施迷惑,防止落入低价“消费陷阱”。参加促销打折活动时,要认真了解促销规则,仔细查看产品标签标识,在理性消费的同时,确保商品的合法安全性。

五、注意保留消费凭证

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谨记索要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扫码付款请保留好截图。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及时与商家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向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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