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在天津、吉林、上海等九省(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举报处理、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公平竞争指数四项试点,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提升审查质量效能,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优化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
试点涵盖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的全链条全环节。一是以提升审查效能为重点,在江苏省、重庆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建设试点,通过信息自动归集和大数据分析,提升审查智能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二是以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为重点,在天津市、吉林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严格把关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健全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三是以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为重点,在安徽省、广东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试点,构建渠道畅通、规则完备、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提升制度权威。四是以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为重点,在浙江省、广东省试点编制公平竞争指数,探索完善公平竞争政策宏观评估和实施方式。
市场监管总局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抓好试点实施工作,着力把工作创新转化为制度创新,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以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各类所有制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大力度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和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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