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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发布消费券发放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提示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7-28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规范消费券发放行为,更好地释放政策红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就做好消费券发放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布相关提示。

 

  

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范。各地各部门应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程序规范,将涉及消费券发放的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坚决做到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发布相关文件。

 

  

严格把握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照《提示函》确定的审查程序、审查重点和平台选择的公平性,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适用例外规定的,要形成书面审查意见,对目的的正当性、政策的必要性、手段适应性和实施期限逐项详细说明,并按照《实施细则》第22条进行第三方评估。

 

  

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监督指导。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主动与政策制定机关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提醒政策制定机关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提示可能存在的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风险点,指导其依法依规做好消费券发放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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