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刘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用电梯规范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围绕“应急救援、检验检测、社会共治”等方面多措并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全市电梯应急救援机制,与消防部门救援协同开展,在全市乘客电梯粘贴新版安全提示牌,公示全市电梯应急救援电话,确保应急处置到位,保障百姓乘梯安全。二是持续强化电梯安全管理,组织行业专家进行电梯使用、维保、检测等单位质量抽查。三是推动电梯智慧监管,全市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全部实行网上报检,网上出具检验报告和上传检验结论,严格把关新增电梯物联网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并要求全市电梯维保单位利用省局电梯安全管理平台实行无纸化维保。四是老旧电梯更新工作得到落实,会同市住建局,完成全市第一批70台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上报计划。
下一步,针对您提出的“加强电梯检验检测规范管理,强制保障电梯使用需求,严禁电梯停运情况发生”等建议,我们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推动电梯生产单位、使用单位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重点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掌握电梯维保状况,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确认。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避免电梯带病运行。并要督促使用单位充分利用“辽宁特种设备”微信小程序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履行好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工作义务,依法落实电梯使用安全责任。
二、强化电梯检验检测监管。督促指导电梯检验检测单位严格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和<电梯自行检测规则>实施工作的通知》(辽市监发〔2023〕39号)要求做好电梯检验检测工作。一是做好电梯检验检测人员公示,在电梯平台填报并完善检验检测人员信息,将驻辽宁省电梯检验检测人员名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充分应用电梯平台开展检验检测,实现对电梯检验检测过程的闭环管控。对于在电梯检验检测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通过电梯平台上报监管部门,各县区局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三、持续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加强对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电梯按需维保,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用远程诊断等技术和“全包维保”模式,提高维护保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加大电梯无纸化维保工作的推动力度,扩大电梯无纸化维护保养覆盖面,对于已实施无纸化维护保养的电梯,各县区局要监督其维护保养是否超过承诺的周期,全面降低电梯平台中掌握的电梯维护保养超期次数。
感谢您对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您的建议精准切中了当前电梯管理的难点,为我们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以“全生命周期安全”为目标,持续强化监管效能、推动技术赋能、凝聚社会合力,全力保障群众“上下平安”。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3月10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