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陈爱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整治涉及老年人健康、养老虚假宣传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以中老年人为主要销售对象的“会议营销”模式屡禁不止,且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呈现多发态势,不法经营者利用虚假宣传等非法手段赚取高额利润,引发较多消费投诉,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与监管的难点。一直以来市场监管系统、公安等部门高度重视并长期密切关注上述问题,尤其是接到您的建议后,两部门进一步研究部署相关措施,相继开展了宣传活动予以提醒告诫和消费提示,组织专项整治实施打击治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一、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1.法律顶层设计存在空白。目前,法律法规对“会议营销”方式本身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暂时不能对会议营销活动采取“一刀切”的禁止措施。
2.相关行为隐蔽性较强。会销组织者往往采取拉人头、人传人等方式召集参会人员,活动具有较强的即时性和隐蔽性,监管部门事先掌控会销活动信息存在一定难度。
3.受骗人员举证难。“会议营销”的组织者经常以情感煽动为手段,老人们不认为自己被骗,多为其子女作为举报人,但作为受骗主体的老人常常是不配合调查,甚至抵触,难以执法取证。
二、已开展的工作及取得成效
针对上述难点和问题,市场监管、公安部门经过研讨,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1.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职能优势,加大对涉老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顺市公安局建立了整治涉老虚假宣传联动机制,明确了在日常执法、办理投诉举报或突发、重大事件中联合执法模式,达成了在案件线索、业务交流培训、宣传资源方面的共享机制,同进已协调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执法机制的建立,将有利推动行刑衔接,尤其在处理投诉举报中发挥两个部门的整体合力。
2.多渠道开展宣传。一是充分利用部门官网、部门公众号开展宣传作出消费提示;二是依托社区居民群、小区业主群入群干警的社区宣传渠道,在社区居民中大力开展预防和抵制虚假宣传的警示、提醒宣传活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现已发布消费提示一期;三是充分利用市场监管部门基层市场监管所的经营业户宣传渠道,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在相关经营者当中开展提醒告诫,提高经营主体自主合法经营意识,现已发放提醒告诫书193份。
3.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系统组织开展了涉老用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和两节攻坚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摸排检查涉老用品经营者93户,下发行政提醒11份。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加强长效监管。以整治涉老虚假宣传联动机制的建立为契机,密切市场监管与公安部门在涉老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中的联防联动,适时召开联动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进一步完善和丰富联动机制内容,形成长效监管态势。
2.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会销组织者往往采取到居民楼张贴广告、以小恩小惠“收买”部分中老年人拉人头等方式召集参会人员的情况,充分利用好社区居民群、小区业主群入群干警的社区宣传渠道的同时,组织宣传活动进社区活动,深入到社区群众中开展面对面宣传和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防范意识和能力、拓宽投诉举报渠道。
3.加大监管整治力度。各级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在日常执法工作增加联合执法的频度和力度,各自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对外来流动会议营销组织者的事先、事中监管,一旦发现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从快从重予以查处。
感谢您(你们)对涉老用品虚假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抚顺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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