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市政协提案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3号提案《关于帮助我市小微企业解决经营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5-1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姜兆刚委员(提案者):

您(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我市小微企业解决经营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对建议的答复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我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艰难,企业寿命短,特别是疫情以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成本、环境等各方面都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和冲击。为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相关单位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保障企业用地,降低用地成本。

多年来,市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用地保障工作,为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在企业用地保障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土地供应方面,不因市场投资主体设定负面清单,充分给予小微企业同等地位、同等权利,确保小微企业享受同等用地待遇。

二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且达到规定投资强度的小微企业项目用地,给予灵活用地政策。可采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的供地方式。对属于应当有偿使用土地的,可适当缩短出让年限或者采取租赁方式供应,保障小微企业的项目用地。

(二)疏通银企对接渠道,贷款支持力度明显提升。

一是制定《抚顺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实施方案》,

形成常态化、精准化、紧密型机制,全年共开展线上线下银企对接42次、调度协调银行机构与企业对接63次,累计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共计39.6亿元。

二是优化贷款结构,全力为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截至12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及去年同期两项增速均位居全省第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08.62亿元,较年初增长6.37%,高于各项贷款增速9.03个百分点。  

三是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召开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调度会,积极引导银行机构通过续贷安排、下调利率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后盾,避免因抽贷断贷造成经营困难,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

(三)推进企业上市融资,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利用北交所改革契机,起草《抚顺市“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上市及挂牌培育计划》,通过靶向培育、免费培训、资本对接等前瞻性、全程式、多元化培育服务等重点举措加大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力度。

二是建立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长效沟通机制,形成上市工作周报告制度,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构建完善的拟上市企业梯队服务体系,组织上市后备企业培训和投融资路演,提升企业家利用直接融资发展的能力。

三是积极落实省、市、县三级上市支持政策,降低企业上市成本,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年内为企业申请取得15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落实市级专项资金17.5万元。

(四)推动金融创新服务,拓展融资深度广度。

一是持续推动金融创新,与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共

同开展信贷创新示范工程评选活动。共征集金融创新产品35项,评选出获奖产品10项,充分挖掘各银行机构业务特质,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差异化资金需求。

二是推动建行开发“社保云贷”产品,为全国金融系统首创信用融资新产品。构建云平台,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自助信用贷款业务。上线3个月以来已累计授信503户,授信金额1.25亿元。

三是用好用足信用贷款产品,拓展普惠金融受益面。全市惠农贷投放81笔、8412万元,累计投放10.81亿元;云税贷授信438户、25632.2万元,累计放款14.85亿元;小微快贷、个体工商户经营快贷授信客户2683户,累计放款36.03亿元。

(五)推进人才引进,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我市

制定了《关于印发<抚顺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抚财金〔2020〕15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抚顺市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试行)》(抚人社发〔2020〕67 号)等相关文件。人社系统 2021 年为 7 家小微企业审核通过创业担保贷款 1300 万元,为 71 家创业带头人发放社会保险补贴 729 万元。积极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工作,2021 年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0.4 亿元,惠及企业3500 余户,助力企业稳定岗位。今年将继续实施阶段性延长企业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计今年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2000 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从 2019 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三年来,按照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对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企业职工,通过培训自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企业职工自主培训等方式,按照政策规定给予不同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特别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的企业以工代训培训,涉及各类民营企业 1800余家,对中小微企业稳就业、保岗位、提技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扎实推进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实施‘抚顺英才计划’,围绕创新创业、哲学社科、技术技能、医疗卫生、教育教学等重点领域,遴选支持了30名优秀人才,发放人才项目资金600万元。开展“项目+团队”“带土移植”工程,落实柔性引才举措,引进高层次人才23人,安置人才子女就学4人,为高端人才开展健康体检206人。

(六)强化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影响力和竞争力。

我市各有关单位帮助企业树立品牌竞争意识,扎实推进

企业品牌培育工作。其中,抚顺琥珀泉艺术品有限公司连续2年入选辽宁省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参展企业名单,抚顺东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入选辽宁省2021年中国自主品牌博览会参展企业名单。推荐新宾县参仙谷生态旅游度假区申报2021年开发性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项目。共有13个项目、5家企业成功入选省文化产业项目库和成长性好的重点文化企业库。新增“辽宁省5A级绿色餐饮企业”3家。抚顺“单片黑木耳”“新宾蜂蜜”等14个特色农产品先后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登记,“新宾大米”“新宾辽细辛”荣获辽宁省区域公用品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21家企业和区域申报国家和市场监管局组织的品牌价值评价工作,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申报了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清原龙胆”2021年品牌价值较2018年增长174%。发布市级地方标准6项。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市自然资源局将继续支持我市新型小微企业的发展,鼓励工业企业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适当提高建设项目的容积率,保障用地需求。

二是金融局将会同金融管理部门召开金融支持高质量发展调度会,积极引导银行机构通过续贷安排、下调利率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后盾,避免因抽贷断贷造成经营困难,增强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和防范风险能力。

三是着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全市创新创业。继续出台并实施“项目+团队+人才”的“带土移植”工程政策,引进各级各类人才,亮化“抚顺工匠”,培育乡土专家,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智力保障。优化就业服务,搭建用工平台,开展2022年春风行动专场招聘会、抚顺就业人才服务大讲堂等,促进就业创业;持续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和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四是市司法局将组建法律“体检”队伍,强化小微企业合规建设,进行法律“体检”,从各律师事务所中推荐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组建一支50名的法律服务队伍与小微企业对接,开展一次为期一个月的法律体检专项活动。通过走访、电话、视频等线下线上结合方式,为有需求的小微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摸排小微企业法律风险情况,加强对小微企业在合同、股权、用人及财税方面的指导,减少法律风险。

五是动员推荐企业参加各级质量奖评定,充分发挥我市入围企业的示范作用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创新,持续改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加大综合质量技术帮扶力度,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动员各县(区)政府参与“辽宁省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创建。引导园区以质量提升促进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引领园区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动员我市企业参加国家局和省局组织的品牌价值评价,指导区域、产业、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推荐企业参与质量品牌跟踪服务。鼓励企业逐步建立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促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提质增效。加强二级质量官备案管理,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培育我市企业高素质质量管理人才。

     感谢您(你们)对抚顺市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