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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184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菜市场建设及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5-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民革抚顺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菜市场建设及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贸市场是城市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双方进行买卖活动的重要场所,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近年来,由于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我市的农贸市场问题颇多,比如环境卫生脏乱差,基础设施简陋,占道经营,违章停车、私搭乱建、乱贴乱画等等,既损害了城市形象,又影响了百姓生活。为了认真解决农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市自2020年起,全市开展了农贸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我市原有农贸菜市场169家,其中批发市场3家,零售市场88家,城乡大集78家。升级改造后全市现有农贸市场126家,其中批发市场3家,零售市场69家,城乡大集54家。

针对农贸市场和城市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2020年,市政府为有效治理“城市病”,在全市开展了以集贸市场集中整治为重点的“城市双修”(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制定了《抚顺市“城市双修”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和《抚顺市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市范围内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实现集贸市场功能定位合理,市场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洁,经营文明有序,服务功能齐全的目的。2020年的集中整治,以集贸市场退路进厅为总目标,以改善集贸市场“脏、乱、差”和建立健全合法规范的集贸市场管理与经营体制为主旨,全面开展集贸市场及周边拆违治乱,同步推进实施“五个一批”,即清理取缔一批、退路进厅(场)一批、提升改造一批、规范管理一批、规划建设一批,着力推进集贸市场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构建“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开办单位负责”的集贸市场常态化监管和执法管理体制。市政府明确,集贸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市场局、市公安局配合。由市商务局负责制订全市集贸市场的总体规划,以及场内结构设施、行业布局、标准改造和建设等相关标准;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市商务局做好集贸市场的选址及提升规划工作,同时负责做好城区集贸市场建设工程许可和用地手续审批;市住建局在做好城区集贸市场的施工审批和工程管理指导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对占路市场和非占路市场及周边的拆违治乱工作。我局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和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各城区政府是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为把“五个一批”的整治目标落实到位,市政府还出台了《抚顺市集贸市场(厅棚)整治基本标准》(暂行)和《抚顺市城市建成区占路市场综合整治管理原则和标准》(暂行),指导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依据《标准》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各县区、各部门依据职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2020年,共依法取缔占路市场19家,退路进厅13家,升级改造13家,规范管理46家。抚顺中顺食品有限公司投资370多万元,对场内环境、房屋结构及设施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新改扩建营业大厅4000多平方米,升级改造后的批发市场焕然一新,我市集贸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2021年,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将集贸市场的综合整治纳入《抚顺市2021-202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规划》之中,再次加大了对集贸市场的整治力度。在《抚顺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中,将“集贸市场规范提升行动”列为十大重点整治行动之一,明确由市市场局牵头,市卫健、住建、应急、消防和各县区政府配合开展。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局第一时间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全市72个集贸市场为重点,制定下发了《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草拟了《抚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综合整治任务分解表》和《抚顺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贸市场综合整治标准表》,围绕市场硬件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经营秩序、广告监管五大方面制定了9大项59小项创建标准。召开了全市集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会议,对市场开办者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在7个县区30个主要集贸市场内开展了经营者登记注册试点工作。为确保各县区、各部门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协调市卫健委、住建局、应急局、消防局成立了联合督导组,先后3次对43家集贸市场进行了督导检查,发现违章停车、占道经营、乱搭乱建、设施破损等24个具体问题,下发了《检查通报》并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整治期间我局查办集贸市场违法案件5件,罚款2.6万元,查扣“作弊”6台。为彻底解决集贸市场内广大商户无证经营的老大难问题。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整治集贸市场无证经营行为的通知》和“一细则三条件”(即《抚顺市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抚顺市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设基本条件》、《抚顺市集贸市场普通小餐饮建设基本条件》、《抚顺市集贸市场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基本条件》)等4个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集贸市场无证经营行为。印发了《关于集贸市场及场内食品生产经营业户办理合法生产经营手续告知单》12000份、《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承诺书》1000份,按照“一细则三条件”新办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7000余份,使长期以来困扰集贸市场无证经营的焦点、难点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2022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抚顺市“城市双修”三年行动方案》和《抚顺市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计划》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把集贸市场的综合整治作为重中之重,全面抓好集贸市场的规范提升行动。一是紧盯问题短板,全面排查隐患。对自检自查和第三方机构实地测评中发现的五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进行“回头看”,督促各县区整改落实。同时,进一步开展除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易反弹的问题,如垃圾清运不及时,场内乱搭乱建,乱贴乱画,占道经营,随地吐痰,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索证索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列出清单。二是对照问题清单,强化整改措施。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解决不彻底不放过,包保负责人不明确不放过”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全面抓好整改落实。三是明确阶段目标,销号推进落实。6月20日前,督促各责任单位进行全面自检自查,结合实地测评问题清单,列出整改计划,落实包保责任; 9月30日前,督促各责任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制定整改措施,对标对表问题,销号式推进整改,务求取得实效;11月30日前,牵头相关部门,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全部问题整改到位,集贸市场达到双修方案要求和创建文明城标准。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农贸菜市场建设及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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