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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14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3-04-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14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肖忠良委员:

您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您的《关于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议》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唐庆业局长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并责成食品安全协调科具体办理第148号提案建议。

您在《提案》中提到,针对我市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较为薄弱,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不到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队伍力量薄弱,食品安全财政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建议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突出问题导向,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

一、狠抓落实,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深化党政同责、强化干部包保责任。为进一步深化党政同责,各级食安委明确了市、县、乡、村四个层级包保干部范围,确定了A、B、C、D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了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督导督查、精准防控、备案被查的工作机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应相应级别包保干部,实现包保全覆盖,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信息化平台有序运行,属地管理责任机制与企业主体责任机制相互衔接贯通运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企业包保工作,市委书记、市长等17位市委、市政府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包保企业开展督导,县区党委政府“一把手”主动承担包保任务,各级食安办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党政领导包保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摸底建档包保干部4398人、包保主体9241家。

(二)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风险等级,开展全覆盖监管。对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应食品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食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信息记录和追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对食品销售环节,重点检查食品销售者资质、一般规定执行、禁止性规定执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召回、温度控制及记录、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处置、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进口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销售、网络食品销售等情况;对餐饮服务环节,重点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情况。

自2022年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食品市场主体19427家,发现问题9798个,检查覆盖率100%、问题处置率100%。

二、强化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在日常检查中督促企业增强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责任,建立培训考核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生产过程控制责任,加强对原辅材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成品出厂检验、贮存、运输及交付环节的管控,加强对产品标签、说明书和广告的管理;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生产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规范、完整、真实、准确,实现“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风险可管控、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指导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责任,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整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指导督促企业选好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目前,全市已配备食品总监督108名、食品安全员1187名。

三、强化食品进货验收、检测和执法监督检验

(一)落实企业进货验收和食品检测制度。一是督促企业建立建全食品安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强化销售者商品质量把关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进货时获取索证索票等方式,审验生产者、供货者经营资格:检查验收货时,应查验生产者的用中文标注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外包装是否损毁、污染、变质及卫生状况;检验检疫的检验检疫报告等情况;二是督促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及配送单位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并根据食用农产品种类和风险等级确定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频次,对检测不合格的不准上市销售。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验。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重金属残留抗生素、生物毒素、有机污染物、非法添加物质、超限量超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紧密结合日常监管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切实加大高风险生产企业的抽检力度。以农产品、冷冻饮品、肉制品、调味液、面及制品和酱菜类等为重点抽检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农村为重点抽检部位,以小作坊、小超市为重点抽检场所。2022年全市抽样检验食品4318批次,合格4199批次,不合格119批次,合格率为97.25%。

四、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监管。

(一)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学前向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发出了《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提示函》,要求各校园及供餐单位制定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计划,全面开展自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压实校园和供餐单位主体责任,2022年,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54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1007户次,责令改正3户,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针对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小超市、小商店等食品经营主体和农村集贸市场、大集内销售的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肉及肉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进行检查,对“山寨食品”、“三无食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违法违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2022年,全市出动执法人员3771人次,检查食品销售主体3302户次,立案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32件,案件罚没金额24.07万元。

(三)加大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行动力度。重点排查保健食品“会销”行为、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和欺诈误导消费者行为。对辖区内的保健食品(食品)体验店、会场、咨询中心、培训班等经营场所全面摸底排查,整治坑老害老,养老欺诈消费等问题。自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来,全市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96人次,检查保健食品体验店52家次,特殊食品专卖场所及经营门店65个次,驱散关闭保健食品经营店3家,排查出集中老年人以授课模式夸大保健食品功能销售保健食品4个线索,已经全部立案处理。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

(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周”活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周”活动。2022年,市市场监牵头组织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了主题为“共创食安新发展共享美好新生活”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周期间,市、县区两级各相关部门累计出动宣传人员1500人次,走进农村、校园、企业、社区宣传食品安全知识,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政务网站宣传报道15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5000余份,全面构建食品安全全民参与格局。

(二)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宣传。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百日攻坚”、“两节两会”、“疫情防控”、“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五一劳动节”、“食品安全宣传周”、“十一国庆节”等重点工作、重点时段,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抚顺经济交通广播电台畅通早高峰栏目开设“市场监管进行时”专栏,执法人员走进电台直播间与广大听众实时交流,现场答疑解惑。

(三)拓展宣传平台,增加宣传效果。设立微信公众号,定期通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公布违法案例信息,提出警示告诫。2022年在国家、省、市级主流媒体及自媒体发布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消费提示及典型案例曝光等相关报道135篇。

下一步,我局将立足职能、举一反三,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对食品突出隐患、行业共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业态、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监管。二是大力推进“智慧监管”,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和社会力量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三是结合文明城市创城工作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再次感谢贵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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