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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抚顺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关于构建山区特色产品质量认证“绿色通道”的提案》(第267号)的答复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9-10-2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山区特色产品质量认证“绿色通道”的提案建议收悉。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按照责任分工,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开展有机认证工作的认证机构的公正性进行监督,负责有机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生产、流通、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督管理。有机产品的认证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我国目前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主要有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等。绿色食品的认证归农业主管部受理。

对此,我局将全力支持各县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等质量认证,全力支持各县区创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建设。在原有清原县有机产品示范区创建的基础上,与省局认证处沟通,今年适时组织有机认证专家开展免费有机农业种植技术培训,指导抚顺县开展有机产品示范区申报后的相关工作。配合各涉农部门,积极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的推广工作,今年我们准备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学习宣传等方式,提高农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和百姓对有机产品的认知度,采用多种方式提升现有的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影响力,进一步促进我市有机产品认证行业健康发展。确保我市特色农产品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快速获得“身份证”,抢占市场。

我们将积极支持、配合涉农部门培育特色农产品知名品牌。支持清原县、新宾县和抚顺县依托大米、杂粮等品种争取被评为省级以上特产之乡,创响抚顺优质米品牌。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宣传特色农产品的推介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及各种展会,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以大米、木耳为主要品种,以杂粮、煎饼、人参、即食山野菜、马鹿茸、龙胆草、食用玫瑰、刺五加茶、葡萄酒、鲜食糯玉米等农产品为特色品种,扩大抚顺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们就提案的建议也到省局进行了汇报,省局认证处对此很重视,今年省局也要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质量认证促进政策,积极探索推动有机认证在精准扶贫领域的应用。《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辽委发【2018】63号)要对民营经济商标注册和产品认证等予以90%的补助支持。省局要把处进质量认证相关鼓励政策纳入各市落实辽委发【2019】3号配套文件中,围绕重点工作争取出台有机认证领域扶持政策措施。我们局也要在推动有机认证扶持政策上做好推动作用,为有机农产品认证创造一个宽松的成长环境,切实为构建山区特色产品质量认证绿色通道做贡献。

近年来,抚顺市已成功申报了“琥珀”、清原“龙胆”两个保护产品,帮助企业拓宽了市场渠道,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推动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发展的特色化、产业化和规模化,拉动了企业经济发展,促进了企业增收。下一步在加大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力度上,我们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围绕中药材、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农产品,加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申报工作力度。要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程序、实施步骤、部门职责、政策支持等做详细说明,做到程序合理,操作规范,快速高效。二是推进我市已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有效运用,推广“地理标志产品+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确保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实现“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三是加大宣传引导,紧紧围绕提高生产者,经营者对地理标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宣传推进地理标志工作和产品品牌战略的意义,营造推进地理标志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强化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监管力度,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质,信誉。

最后,非常感谢邵玉委员对我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指导,共同推进我市特色农产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0一九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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