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电力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大电力设备质量监管力度,切实防范电力设备安全事故等。
三部门指出,加大电力设备质量监管力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线电缆、变压器、开关柜、组合电器、隔离开关、断路器、光伏逆变器和汇流箱等重点电力设备产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和监督抽查,严肃处置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深入核查辖区内质量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未经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等质量违法行为,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对产品质量问题突出或者引发质量事故的企业,依法吊销企业生产许可证,撤销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对辖区内电力设备检验机构开展型式检验溯源检查,对出具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验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外,切实防范电力设备安全事故。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核查电力工程设备质量交接验收、运行检修台账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和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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