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填报部门: 价竟科 填报日期:2021年9月15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信息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种类 | 做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辽抚市监处罚〔2021〕第011号 | 抚顺市望花区乐甲消杀用品商行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庆祝活动标识一案 | 信用代码:92210404MAOYMMTB2G 经营者:于洪波 | 2021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抚顺市望花区乐甲消杀用品商行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店内发放的宣传单,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庆祝活动标识,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罚款0.2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
2 | 辽抚市监处罚〔2021〕第012号 | 抚顺市顺城区乐泰亮甲娜娜指甲护理服务店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庆祝活动标识一案 | 信用代码:92210411MAIOWEK68N 经营者:王娜 | 2021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抚顺市顺城区乐泰亮甲娜娜指甲护理服务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其店内发放的宣传单,违规使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庆祝活动标识,当事人行为违反了《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 根据《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罚款0.2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9日 |
3 | 辽抚市监处罚〔2021〕第013号 | 抚顺市顺城区乐泰亮甲娜娜指甲护理服务店作虚假和引人误解商业宣传案 | 信用代码:92210411MAIOWEK68N 经营者:王娜 | 2021年8月26日我局接到举报,称抚顺市顺城区乐泰亮甲娜娜指甲护理服务店在销售某品牌口服液时欺诈消费者,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992万元;2、罚款25万元人民币,合计 ;27.992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
4 | 辽抚市监处罚〔2021〕第014号 | 抚顺市望花区乐甲消杀用品商行作虚假和引人误解商业宣传案 | 信用代码:92210404MAOYMMTB2G 经营者:于洪波 | 2021年8月26日我局接到举报,称抚顺市望花区乐甲消杀用品商行在销售某品牌口服液时欺诈消费者,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6万元;2、罚款25万元人民币,合计 ;31.6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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