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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评价性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信息时间:2023-02-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要求,现将国家转移支付评价性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的食品经营企业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抚顺市望花区相相约果坊生鲜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泥鳅鱼,其中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抚顺市望花区相相约果坊生鲜超市进行了调查,本局认为,当事人销售经检验不合格泥鳅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查,当事人在购进不合格泥鳅鱼时,索取了供货商《营业执照》、不合格泥鳅鱼自产证明及收款收据,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够如实说明上述食品的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抚顺市望花区相相约果坊生鲜超市免予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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