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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市场监管局对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督导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22-03-1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针对当前新冠疫情多点散发的复杂形势,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辽疫防指办【2022】48号)和《抚顺市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紧急行动,对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进行督导检查。

3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督导检查组抽查了新抚区福民街道、福民街道星月社区、福民街道宏宇社区、新抚区三院、抚顺市如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抚区天玺万寿堂药店共6家单位。

重点检查内容为:

 是否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设置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动态关注疫情变化,及时公示阳性感染者所在地区;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符合条件的应接种加强剂次;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完善网络挂号、就诊预约功能,并积极推广;合理控制一定时段内的患者数量,防止人员聚集;收银台、挂号、分诊等柜台处应设置“1米线”,提醒客户保持安全距离;规范设立预检、分诊点,做好预检、分诊,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的要求,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进入重点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要正确佩戴口罩,每个入口有专人进行扫码、测温、登记,并做好分类处置;无智能手机或健康码的人员要登记身份信息和14天内主要行程;加强通风换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卫生规范》(WS 696—2020)运行;做好公用设备设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等候区)和高频接触表面(电梯按键、门把手、座椅套、小桌板)的清洁消毒;公共卫生间配备洗手液和流动水洗手设施,在公共区域配备手消剂;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按要求制定公示板,公示内容要求全面等十二个方面。

在检查中,被检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都非常重视,特别是街道和社区领导深入疫情防控一线检查督导,在单位值班的同志尽职尽责。按照重点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街道、社区、卫生院均制定了应急工作预案,设置了应急处置区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等工作。

但也有个别被检单位存在未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无每日登记,公共卫生间未配备洗手液,办公柜台前未设置“1米线”、未填写《辽宁省新冠感染风险排查表》,未按要求制定公示板等11个疫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组已现场指导各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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