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抚顺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抚顺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抚依法办发〔2024〕2号)、中共抚顺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及时清理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工作要求,按照《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第237号令),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市市场监管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6份,即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份。
特此公告。
附件
1.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即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