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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监局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经营秩序

【信息来源:辽宁省药监局  信息时间:2022-11-2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质量监管的工作要求,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重拳出击,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突出检查重点,规范经营行为。在此次专项检查过程中,以眼镜店、购物商场、繁华街区、学校周边饰品店铺等为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对经营企业组织实施网格化、拉网式监督检查,重点排查经营企业是否未经许可经营、经营无证产品、从非法渠道购进,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销售假劣、过期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收集各类资质是否齐全有效等情况。截至目前,共检查线上线下经营企业1236家,责令整改89家,约谈企业24家,警告82家,办理一般案件9件,罚没款14.62万元。

 

  二是强化网络监测,规范网售行为。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在督促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网络销售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对网络销售医疗器械行为的监测力度,依托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重点监测未经许可销售、销售未经注册产品、是否在其主页面显著位置展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证和虚假宣传等行为。目前,对监测发现的3件涉嫌违法从事网络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线索,及时组织相关市局进行了调查处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活动,深入企业、学校、街道(社区)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和法规的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公众对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了解和认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和正确使用,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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