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关于调整<抚顺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实施意见的修订及补充规定>部分内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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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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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购药和促进企业发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现预将《抚顺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实施意见的修订及补充规定》中第二项“补充的内容”中第3条相关规定取消,对所涉及内容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修改意见于2022年11月17日前以电子形式反馈至市市场局。
联系电话:52791103
电子邮件:fushunyaojianju@163.com
抚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3日